第04版:国内国际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就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

征求意见稿提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能力应依据《网络安全标识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进行检测,确定物理与硬件安全、系统与软件安全、网络与通信安全、数据与个人信息安全、安全保障等单项网络安全能力等级。

  • 天舟十号将于近日择机发射

  • 报头

  • “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

  • 三部门部署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

  • 行政检查要“亮码”

  •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 一季度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

  • 俄罗斯公布胜利日阅兵日程

  • 谁在出卖你的隐私

  • 霍尔木兹海峡战事再起

  • 美国公布对伊朗和古巴新一轮制裁措施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