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
《半月谈》近日报道,一些部门频繁被追责直呼“受不了”,一些干部认为追责不合理被“误伤”;一些基层干部既要为上级责任背锅,又要为多年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买单,严重伤害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如此追责问责不可取。
当前,“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已深入人心。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严肃问责有力推动了责任的落实落地。然而,问责泛化不精准现象,在一些地方屡屡上演,比如,有的新官遇“旧债”,只要出现问题,不管问题是什么时候产生的,相关党员干部都要被追责问责;有的未调查先追责,只要出现问题,相关人员要被先免职追责,甚至连一些新任职的干部也会“躺枪”,凡此种种现象,都让问责粗线条、简单化,导致追责问责偏离“靶心”,严重伤害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追责问责切勿偏离“靶心”。要建立健全精准问责机制,通过周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程序审批和规范的问责流程,保证问责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细化问责情形,厘清责任主体,正确区分“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与“不执行”三种情形在责任认定方面的区别,避免问责“一刀切”;应建立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针对部分问责出现的“误伤”、扩大化及问责不当现象,要保障被问责对象能够通过相应的渠道表达个人观点,并精准区分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问责要问在实处、问出成效、问出担当,既不要怕得罪人而少问责或不问责,也不要过度问责、搞“一刀切”式问责,以问促实改、以问促履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