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玉玺 刘跃强
《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提出:“完善全面提高乡村美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促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美育旨在运用乡土文化与艺术资源填补乡村主体的人文精神缺失,其要义是培育乡土审美与人文素养。
乡村地区蕴藏的生产生活智慧、历史文化脉络、传统民俗形态及地理景观特征,共同构建起了独特的地方性知识体系。通过将地方性知识融入美育教学,乡村主体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自身所处的文化背景,从而建立起对本土文化的认同与自信,这不仅可为乡村美育提供实践路径,还可发挥优秀乡土文化的积极作用。因此,在美育教学实践中,乡村主体可通过校本课程与乡土教材,形成对区域历史文化环境的基础性认知。此外,乡村美术馆藏品的历史叙事、传统手工技艺的具身感知、民俗展演的沉浸体验等可触摸、可参与的实践形式,也可使乡村主体的审美感知在真实情境中得以强化。乡村主体可通过实践化的审美体验,将习得的地方性知识转为审美经验与乡土记忆,促进审美意象与审美情感的生成,从而丰富精神世界,提升审美与人文素养。
审美鉴赏与表达能力涉及审美感知、审美理解和审美创造,是乡村主体在审美体验中获取审美感知、进行审美创造的必要条件。乡村美育不仅应培训乡村主体的基础艺术技能,还应将日常生活语境嵌入教学,以激活审美情感、想象力与创造力。乡土艺术展现了乡村自然生态、生产生活方式、传统文化习俗等乡土景观样态,其中包含了多元化的乡土符号(如历史建筑、手工技艺、地方戏曲等),因此,可通过文化隐喻与图像符号的习得,提升乡村主体的审美鉴赏与表达能力。通过参与艺术创作活动,如实地写生、戏曲舞蹈展演等,乡村主体可以亲身体验艺术创作的过程,从而更深刻地理解艺术与生活的联系。
乡土人文价值观展现了乡村主体对本土文化、生活环境及社会关系的综合认知与实践态度,是培育乡土审美与人文素养的重要元素。乡土人文价值观涵盖了乡土社会伦理、历史记忆、生态智慧,以及对乡村共同体价值的认同与守护意识。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中的耕织之诗与礼俗育化、节气时序与物候感知等美学精粹,蕴含着独特的历史观、生态观及地域文化观,对于弥合乡村主体人文精神的缺失至关重要。而乡土人文价值观的形成,有赖于地方知识涵养与乡土审美素养的培育。可通过挖掘历史名人典故发挥模范影响效应、还原乡村共同体的文化记忆场域等措施,助力乡村主体提升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进而使其主动改造自身、投身乡村建设。
(作者单位: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