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近日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个百分点。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工作,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较快增长。
总体来看,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前三季度,云南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寄带回收入增长,城乡居民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上调等相关政策效果持续显现,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116元,增长9.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3%。在劳动力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的“双轮驱动”下,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914元,增长5.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3.0%。随着乡村旅游持续发展和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263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6%。财产净收入方面,前三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8元,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
从消费支出情况看,前三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5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