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张木桌,数条长凳,几杯冒着热气的清茶,就构成了一个“200元调解庭”——不久前,在西畴县新马街乡坪坝村委会鱼塘脚村的“200元调解庭”,大家围坐交流,调解员依法说理,村干部耐心引导,村民逐渐敞开心扉,你一言我一语,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在“调解庭”的调解下,鱼塘脚村的这起家产纠纷成功化解。
村干部柏兴朝说:“在熟悉的环境中调解,既能缓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又省时省力,效果不亚于诉讼。”“调解员讲法通俗易懂,善于用身边事说清大道理。”村民柏兴友说。如今,“有纠纷找调解队”已成为当地群众的普遍共识。
“200元调解庭”中的“200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调解前各向村集体交纳200元作为保证金。调解结束后,胜诉方保证金全额退还,败诉方保证金则转为村集体收入,用于公益事业或产业发展。若一般调解无效,村民可申请启动“调解庭”,若仍调解不成,则启动多元化解机制,逐级上报处理。
新马街乡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收取保证金“一举三得”,一是维护调解的严肃性,实现“矛盾不出村”;二是对村民行为形成约束,防范纠纷升级;三是资金反哺村集体,惠及民生。“200元”保证金机制在建立前充分听取民意,并经村民大会讨论后纳入村规民约,经济困难的群众,还可暂缓交纳。去年以来,新马街乡依托该机制成功调解纠纷10起,调解队提前介入化解21起,全乡矛盾纠纷数量同比下降12%。
“‘200元调解庭’旨在推动调解力量与基层党组织联动,打造村级矛盾化解平台。”西畴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西畴县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结合“三必到四必访”工作机制,组建日常调解队和“调解庭”专班。调解队定期开展排查,做到“每月大排查、每周小排查”,实现早预判、早介入。同时,联合地方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提供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增强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确保案结事了,调解队坚持事前走访、事中依法规范调解,杜绝久拖不决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当地还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法条+案例”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本报记者 李彤
通讯员 郑舒予 杨国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