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清风云南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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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

帮助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进

“因你恶意诬告,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现对你进行批评教育……”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联动,对陈某、邓某的诬告陷害行为进行处置。

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始终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既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也为清白干事者正名,还党员干部以清白,予诬告陷害者以颜色,帮助受不实举报侵扰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进,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诬告陷害不仅扰乱信访举报秩序,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还容易助长歪风邪气。”景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积极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与组织、政法、信访、司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系统构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预防、辨别、查处的工作机制,通过全面规范线索研判、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高标准把好检举控告的办理关与查证关。审慎甄别、精准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误告,对涉嫌诬告陷害行为的检举控告精准研判、快速查办、全程督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在严查诬告陷害的同时,注重从严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该市纪委监委定期组织信访、案管及相关承办部门,对失实检举控告、实名检举控告及正在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精准分析研判,梳理建立拟澄清正名台账。结合澄清正名对象意愿和实际,综合评估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影响程度、预期效果等因素,制定“量体裁衣”的澄清正名方案,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积极稳妥实施。扎实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对澄清对象及时跟踪回访,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

景洪市纪委监委还坚持关口前移,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并创新推出《不能这样举报!》等“清廉景洪小剧场”系列短视频;线下通过深入村寨、赶摆场等,开展政策宣传与现场咨询,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有序举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2024年以来,共为14名党员干部和4家单位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行为2人。

本报通讯员 周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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