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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法治为纲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王海云 张明煜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下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政策引导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供了刚性保障与行动指南。学校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渠道、核心阵地与关键场域,实施系统化、常态化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巩固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根基的重要战略工程。教育战线必须扛起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法治尺度与教育温度相统一、法律规范与育人实践相衔接、学段贯通与全域覆盖相协同,推动法治精神、团结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校园落地生根、入脑入心。

认真对标法律要求,贯通大中小学一体化育人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教育载体、教育内容、教育实施作出系统的、明确的规范,为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育人格局提供了清晰路径。我们应对标法律要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一,构建纵向贯通的一体化育人体系。坚持学段衔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科学设计各阶段教育目标与内容,形成一体化育人链条。小学阶段突出情感启蒙,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培育“中华民族一家亲”朴素情感;初中阶段强化知识普及,融入法治常识与国情教育,树立正确民族观;高中阶段注重理性认同,深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大学阶段聚焦理论深化与实践担当,引导学生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定践行者。

第二,构建横向协同的全方位育人格局。以法律为依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落实法律关于“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全过程”要求,用好统编教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语文、历史、地理、艺术、体育等学科深度融合,实现“一课一主题、一科一特色”,形成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互补的课程体系;以法律精神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石榴籽”文化品牌,建设主题长廊、文化广场、宣传阵地,开展主题班会、文化节、宣传月、经典诵读、文艺展演等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校园氛围;将法律要求深度融入招生编班、住宿管理、资助帮扶、评优评先等制度,以制度保障交往交流交融,让团结理念在日常点滴中内化为习惯。

第三,健全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校地联动、校校合作,完善资源共享、教研一体、督导评价机制,将法律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学校考核与质量评价,以刚性机制推动一体化建设常态长效。

系统把握法律原则,强化抽象要求向具体行动的转变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效转化与实质落地,应坚持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备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可量化性与可评估性的学校具体措施,从而实现法治引领由文本规范向实践落实的转化,由抽象要求向具体行动的转变。

第一,抓实课程课堂主渠道。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专题教育+通识拓展”一体化课程矩阵。充分运用国家统编的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等教材,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民族理论政策以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分学段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中小学开设不少于12课时专题教育,高校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民族理论政策等必修或选修课程;推动文史哲、艺体、理工等学科挖掘民族团结与中华文化元素,形成“一学科一融入点、一课堂一育人点”。依托国家教材与地方读本,开发校本微课、案例库、示范课,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同频共振。强化数字赋能交融,运用线上课堂、云研学、虚拟体验等数字化手段,打破时空限制,扩大交流覆盖面,提升教育覆盖面与影响力。

第二,强化师资建设主支撑。构建“培训—教研—考核—激励”全链条师资赋能体系,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在职研修与师德师风建设核心内容,开展专题轮训与教学能力竞赛,提升教师法治素养与育人能力。建立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工作室机制,打造一批示范课堂与精品教案。把教育实效纳入职称评聘、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强化教师依法育人责任,建设懂理论、会教学、善引导的专业化队伍。

第三,打造文化浸润主场景。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红色资源以及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各类资源,实施“石榴籽”文化工程,建设主题长廊、文化角与宣传阵地,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人故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营造共学共享、互尊互信的氛围。开展民族文化节、传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经典诵读等活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日常浸润中入脑入心,打造“有形、有感、有效”的民族团结校园文化。

第四,优化交往交流交融主路径。立足法律促进各族学生共学共居共乐共成长的要求,搭建沉浸式、体验式、常态化实践平台。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联动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开展“书信手拉手、结对子、同心营、同上一堂课、同唱一首歌”等跨区域、跨民族交流活动,强化情感联结。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党团少先队活动、志愿服务、文化传承、社会观察,引导学生在实践中理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五个认同”转化为自觉行动。

第五,抓实制度保障主约束。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刚性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教育统筹、学校主责、家校社协同”的工作格局。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考核与督导评估,健全台账管理、过程督查、成效评价闭环体系;完善经费投入、资源建设、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强化家校协同与社会联动,形成校内校外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育人网络,以法治护航教育走深走实。

[作者分别系昆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昆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南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中小一体化教育研究”(项目编号:22VSZ067)、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云南省统战理论研究基地、昆明理工大学新型智库“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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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头

  • 在守正创新中开辟云南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路径

  • 以法治为纲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 发挥优势助力中共党史党建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 四大全球倡议的历史演进逻辑

  • 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云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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