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之路从来都充满艰辛和挑战,而赵文晓却常说:“选择成为一名公诉人,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我会坚持走下去。” 80后公诉人赵文晓,现任保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公诉人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赵文晓一干就是14年。她所在的保山市院公诉团队以全市六分之一的力量完成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公诉业务量。赵文晓个人办理的案件数达600余件1000余人,无超期办案、无无罪判决、无违法违纪。 “在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赵文晓始终秉承这样的办案理念。 2011年,她办理了保山首例集资诈骗案。案件涉及被害人700多名,财产损失数千万元。被害人绝大多数是老人,一辈子积蓄被骗光,法律成了他们最后的期盼。“不能让这些老人老无所依。”赵文晓连续加班一个月,耐心接听被害人咨询电话700多个,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20多条,制作审结报告近200页,快速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被告人认罪但却辩解无偿还能力,赵文晓又配合侦查机关查实了主犯有公司及上千亩核桃林,并积极报请保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财产清算小组。通过拍卖,主犯资产最终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赵文晓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面对各种诱惑和说情,她常说:“权力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我不能违背。” 她的哥哥走私红豆杉,途中被人赃俱获。当家里人找她帮忙时,她断然拒绝,直到哥哥被判刑她都未用手中权力求过半句情。家里人都说她不通人情,至今不愿与她往来。赵文晓内心虽很难过,但始终坚信自己对得起良心,没有给戴在胸前的检徽抹黑。 2012年,赵文晓开始负责全市的未检工作。她带领未检团队在全省检察系统中实现了多个“第一”:第一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建立了“司法机关+高校+专业社工机构”工作模式,第一批在全省实现机构人员独立,第一批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了全省第一例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本报通讯员 肖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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