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随着网购平台业务量不断扩大,快递员数量也在迅速增长。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快递员数量增长了50%,总量已突破300万。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很多快递员却面临着无劳动合同、无底薪、无加班费、无社会保险的“四无”现象。 目前,快递员、快递企业和快递网点之间,基本上是劳务关系。由于大都是“四无”人员,导致“以罚代管”现象比较普遍。这种管理方式,相当于把企业的经营风险很大一部分转嫁到了劳动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最后也往往由快递员自己来承担。 可见,保障快递员权益,关键是改良企业管理模式。首先,针对在“互联网+”新业态发展中成长起来的快递员群体,政府应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还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与保障制度,引导快递企业规范用工,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快递企业要致力于改善管理和服务方式,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快递员是企业的劳动者,既有参加劳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义务,也有获取劳动报酬、享受物质和精神文明的权利。快递企业应尊重快递员的基本权利,改革用工制度,建立一支专业、固定的快递员队伍,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用人性化管理吸引人、留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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