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施萃珠) 近日,《大理州漾濞县“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完成,抗震救灾全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织密监督网,成立网格化监督检查组,下设综合监督组和一线巡回监督工作组,将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列入日常监督重点,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综合监督组按照“2+1+1”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起以派驻机构为单元的横向监督体系和以州、县、乡、村四级监督为力量的纵向监督机制。一线巡回监督工作组分A、B、C三个组,根据综合协调组的安排,实行分片承包制,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靠前监督、巡回监督、驻点检查。
在监督过程中,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部门互动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立体式监督体系。在州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有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及台账,进一步细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全程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