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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微议

认定外卖员劳动关系亟须修法

冯海宁

近日,某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指出,通过对从2016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产生的1907份涉及认定外卖员劳动关系的司法判决进行分析,发现平台企业正在将外卖员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剥离,外卖平台的劳动关系认定率不到1%。

我国究竟有多少外卖员?有一种说法是,外卖员规模达到了770万人。今年7月,人社部等国家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平台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应承担相应责任,指出“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月,人社部等三部门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约谈了包括外卖平台在内的10家企业。

在外卖平台对新型劳动关系乱象缺乏针对性约束的情况下,国家部门无论是明确平台责任,还是约谈平台企业,都很及时和必要。但这能否改变劳动关系认定率不到1%,还有待观察。因为只有确保平台与外卖员存在清晰的劳动关系,后者权益才有保障。如果上述认定率提升不到合理水平,那么外卖员的劳动权益保障仍达不到理想状态。

要想大幅提升外卖平台劳动关系认定率,亟须修法驰援。现行《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时,这种新型劳动关系乱象尚未出现,如今应及时修法进行规制,在法律上认定外卖平台与外卖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说,法律驰援越早,外卖员劳动权益改善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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