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苏榕) 为推进“数字玉溪”建设,加强数字化系统集约建设,推进系统资源深度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数字化项目规范、有序建设和健康发展,玉溪市于日前制定出台了《玉溪市“数字玉溪”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使用玉溪市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为市级预算单位提供服务的数字化项目建设(含新建、续建、改建、扩建)和运维。优先列入的项目为入选国家、省级试点的数字化示范项目;在国家、省、市级数字化科技创新等比赛中获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有创新性、领先性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国家、省级有明确任务要求或纳入全市数字化规划体系等其他符合优先列入情形的数字化项目。同时规定了不予受理的数字化项目。
为加快推进“数字玉溪”建设,促进数字化项目集约化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全领域推进数字化转型,玉溪市还设立“数字玉溪”建设专项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每年8月底前,由市委网信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级预算单位向市委网信办申报的下一年度数字化项目建设预算(含前期经费预算),结合市级财力情况,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规模,按程序报批后,分期分批将资金拨付至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形成资金池。2022年至2024年,原则上每年注入资金不少于1亿元,力争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