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委建立“1+3+N”巡察整改督促机制,“1”即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3”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区委宣传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整改监督;“N”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分管联系的区级领导督促相关街道和部门整改,形成协调统一、有效对接、各司其职的巡察整改共同体。
胡新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