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高质量监督,持续推进“玉溪之变”。
深化政治监督。制定《开展“三湖”保护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施方案》和《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紧盯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及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整合监督力量。发挥“1+1+N”“室组地”联动等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玉溪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注重从民心民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效中了解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两个责任”,以及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单位协助配合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梳理汇总,分类交办,督促整改。
抓实日常监督。对照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124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分析研判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保障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贯通监督责任。强化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基层党组织监督、党委政府督查问效、主管部门行政监督,以及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主体同频共振,建立各负其责、责任清晰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柏元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