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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起,昆明市全面监管进口水果

本报讯(记者 张雁群) 1月12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全面强化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该通告指出,自2022年1月20日零时起,凡进入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水果,必须进入昆明市设立的进口水果集中监管仓,经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过预防性消毒,取得出仓证明后方能在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昆明市在金马正昌金属物资商场内设立进口水果集中监管仓。

进口水果经营者应在进口水果到达昆明前24小时主动向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如实申报货主信息、车辆信息、货品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口水果进入集中监管仓后,经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预防性消毒后,由集中监管仓开具出仓证明方可出仓。

出仓后的进口水果须在“云智溯”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含海关报关单或边民互市交易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按批次生成“云智溯”二维码,并在进口水果外包装箱粘贴二维码后方可在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

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水果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进口水果在集中监管仓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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