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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

本报讯(记者 黄翘楚) 记者近日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10月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以来,红河州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为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也于近日审议印发,截至2021年12月25日,全州“四级林长”体系已全面建立。

《实施方案》在明确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组织体系和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

根据全州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实施方案》确定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区,明确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逐地逐片落实责任主体。目前,全州共设立四级林长2910人,覆盖全州13个县市,落实州县林长责任单位338个,形成了组织在州、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实施方案》围绕加强森林资源大保护、开展脆弱生态大修复、推进生态价值大转换、强化防治能力大提升、构建数字林草大平台、推进基层建设大改善和激活林草发展新动能7项标志性重点任务进行系统安排部署,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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