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综合治理、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切实担负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全力探索具有丽江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把丽江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林长制框架基本形成。
明确目标有序推进
一直以来,丽江市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为学习借鉴林长制先行地区的林长制模式、方法和成功经验,该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12月,组织林草系统工作人员前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西昌市和攀枝花市等地考察学习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2021年7月,组成丽江市林长制考察学习工作组赴安徽省安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地考察学习林长制工作,通过考察学习及交流互动,拓宽思路、明确任务、优化方案,确保林长制有序推进。
结合丽江实际,该市于2021年1月1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确定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为全省10个林长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基础上,将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确定为市级林长制改革试点县(区),全市1区4县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目前,玉龙县已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林长体系,已设立县级林长19名、乡级林长 141名、村级林长451名、组级林长2281名;设置林长制县级、乡级公示牌122个。建立完善了《玉龙县林长工作制度》《玉龙县林长制会议制度》《玉龙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玉龙县林长制信息制度》等配套制度;玉龙县林长制智慧平台操作系统已率先安装完成,进入调试操作阶段。通过玉龙县的试点,带动了全市其他县(区)全面先行先试林长制改革,丽江市林长制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高位推动落地见效
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后,丽江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高位推进,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内建立林长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成立了丽江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林长及责任区域。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级总林长,并带头巡林、部署推进林长制工作;16个市级林长相继到林长制责任区开展巡林。目前,丽江共有市级林长16名,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3名,市级林长责任区14个;县(区)级林长100名,县(区)级林长责任区85个;乡(镇、街道)级林长422名,乡(镇、街道)级林长责任区293个;村(社区)级林长1066名,村级(社区)级林长责任区832个;组级林长2281个,设置142块林长公示牌。
2021年12月底,为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丽江市下发了《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各地进一步推进林长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方案》明确,丽江市林长制主要目标任务为落实1个职责、建立1个体系、达到4项约束性指标、完成6项主要任务。落实1个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建立1个体系:到2021年底,构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四级林长制体系。达到4项约束性指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2.6%以上;森林蓄积增加到1.30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74%;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67.8亿元,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中有升状态,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凸显,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成6项主要任务: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继续深化林草领域改革、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切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
丽江市还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四级林长制和区域负责制、重点工作任务负责制、林长责任制和警长工作运行机制、林长制运行机制,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林长制体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都有人管。要求各地要选准具有本地特色的改革突破口和创新点,明确林长制改革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举措,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创建一批林长制建设示范单位,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全力促进督查考核科学化,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逐级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反映各地林长制改革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和《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不仅落实了中央、省级《意见》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又突出了丽江市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实际需要和特点,特别是在中央、省级《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丽江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具体表现在14位厅级领导作为市级林长挂钩到县(区)和重要林区,明确到乡镇;129个省属驻丽单位、市直部门下沉挂钩负责村委会(社区)林长制工作;市林草局领导班子和科室站所分片督促指导县(区)林长制工作;在林长制督察体系中,充实纪委监委和党委政府督察部门,会同人大、政协一道进行督察督导。同时还发动公益性组织参与林长制工作,公益性组织人员和志愿者自愿成为“民间林长”参与巡林,不断增强巡护力量、拓展保护范围。
创新措施共享福祉
自2020年以来,丽江市争取的各级林草项目资金投入从2018年4.6亿元增长到2020年6.2亿元、2021年6.6亿元,加大了对全市2531万亩林地和2225万亩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强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营林造林、公益林建设等林草生态建设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84万亩,义务植树440万株,55个行政村成为省级森林乡村;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2.14%,活立木蓄积量达1.2558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3%,湿地保护率达59.9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7.22%,林草各项发展指标均靠全省前列;林草产业加快发展,累计培育林产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户、省级24户、市级113户,成功申报1县2镇5企业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宁蒗县恒泰蜜蜂养殖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为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总投资40亿元的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完成投资6.3亿元,“一库五园”项目完成投资2亿元,全市完成林业草原产业总值达136亿元。
此外,通过将林长制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融合,创新实施“九个强化”措施,实行“十项机制”,形成网格化责任体系,丽江市森林火灾次数逐年下降。
今后,丽江市将继续坚持管绿、护绿、增绿、活绿并重,高位推进,压实责任,扎实深入推进林长制,市级林长带头开展巡林,带头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林长制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强化资金统筹,切实保障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确保林长制工作长效运行的体制机制;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托网格化管理,对林业工作进行线上统筹监督管理,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智慧升级,达到全市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分级管理、运行高效的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林长制上下协同、精准管理、责任上图、业务数化、数据共享的目标。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努力让绿水青山焕发出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利和生态福祉。和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