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管毓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条例更好实施,为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德宏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立良法、促善治、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这一根本目标,抓住提高立法质量的“牛鼻子”,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4年来共制定、修订、修正条例6部,开展立法调研4次,表决通过2部条例草案,完成1部条例草案的常委会一审工作。
为使立法机制更加健全、立法程序更加规范,提高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德宏建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听取和吸收专业意见,汇集各方智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德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条例的引领保障作用,比如从提升改善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和乡风文明的需要出发,制定乡村清洁条例;抓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契机,把制定旅游条例作为推动德宏旅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促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制定出台旅游条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重视不够、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传承困难、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法规清理等动态维护的方法促进条例有效实施。对德宏州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民族教育条例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条例全面正确实施。落实民法典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卫生专项立法修法等要求,对11部条例和17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