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60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旁听了退休干部徐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庭审,上了一堂特殊的警示教育课。
据公诉机关指控,徐某某在担任镇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镇沅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左手写借条”“右手来审批”先后4次挪用公款2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投资欠款。
“作为县供销社干部的我深感震撼。”“已退休近三年的徐某某,仍因在工作期间挪用公款受到法律制裁,说明只要触碰党纪国法了,终究会受到严惩。”看完庭审后,各单位负责人感慨万分。
镇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结合“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党员干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等分批分期参加,通过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巡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拉起思想的警戒线。
沈浩 秦逍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