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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民营经济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发力,激发民营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我省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范围实现全覆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试点力度。

服务民营市场主体发展,在提升改革获得感上持续发力,积极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水平,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行动。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加强信息公示,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行为。截至2021年底,全省实有私营企业79.13万户,同比增长12.70%;实有外资企业6130户,同比增长0.89%;实有个体工商户317.21万户,同比增长12.75%。三类市场主体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6.59%。

本报记者 朱丹

  • 抢抓机遇大力推动民营经济量质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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