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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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亲湖让地

走进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畔的拉比落竹地彝族村,一排排红黄相间、错落有致的屋舍映入眼帘。屋舍旁的道路干净整洁,不时有村民背着竹篓经过,悠闲又充满浓浓的生活气息。

这个坐落于半山腰的小山村,是为了给泸沽湖让地,而从泸沽湖水源地搬迁至此的。

2018年,为了深入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坚守不让一滴污水进入泸沽湖”的诺言,同时也为了老屋基村百姓尽快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宁蒗县委、县政府及丽江泸沽湖管理局研究决定,将位于泸沽湖水源地的老屋基村小组63户进行生态扶贫搬迁。

“房子宽敞,交通便利,我还在泸沽湖边找到了工作,每个月有2000元的工资,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村民邱志高兴地说,现在水泥路修到了家门口,买东西、办事都很方便。

据介绍,63户村民中,38户搬迁至拉比落竹地彝族村,22户搬迁至永宁坝,还有3户搬到了宁蒗县城。

2019年6月,老屋基村全部完成整村搬迁后,相关单位对泸沽湖水源地老屋基村搬迁后退出的1540亩林地及1344.78亩基本农田进行了统一流转,并实施生态修复。

为母亲湖让地的,除了老屋基的村民们,还有临湖的不少商户。

按照游在湖边、吃住在湖外的指导思想,2018年11月启动护湖整治行动以来,泸沽湖管理局对临湖80米范围内民居客栈建筑进行了退出拆除。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对于泸沽湖80米生态红线范围内涉及整治拆迁的160户都按政策标准给予了包括土地、资金补偿等在内的配套措施,非常全面且实惠。”泸沽湖管理局副局长李品初说,尽管工作难度大,但是通过泸沽湖保护管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各村“三委”反复做工作,在群众的理解支持下,工作成效很明显。

相比于刚得知需要搬迁时的抵触,三家村码头的负责人涂孟才现在心境有了转变:“在湖边开店做生意容易污染环境,那我们就离远一点,只有泸沽湖环境好了,游客才会多,我们的生意也才会越来越红火。”原在湖边的老房拆了后,涂孟才分到了720平方米的宅基地,带着30多万元的建房补助,他美滋滋地搬进了新家。

目前,临湖80米范围内160户民居客栈建筑已完成拆除,拆除面积11.89万平方米,占用土地面积减少74736.8平方米(112.1亩),拆迁后腾退出来的土地全部用于环湖生态廊道和湿地缓冲带建设,实现了从“人进湖退”到“人退湖进”的历史性转变。

本报记者 何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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