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季征) 近期,省科技厅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并就87家实验室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经过两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云南省有色金属真空冶金重点实验室等13家实验室被评估等次为优,云南省磷化工节能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等60家实验室被评估等次为良。同时,省科技厅对评估不合格以及连续两次评估为中的4家重点实验室取消资格、予以摘牌。
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
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以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定期对实验室整体运行状况进行检查评估,以评促建,引导实验室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实验室加快建设与发展。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省重点实验室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对于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的重点实验室,将以后补助方式给予3年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补助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期内的科研运行支出;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为中的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将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