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畅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十九大又作了进一步强调,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表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既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又是一个具有深广学术含量的理论问题,学术界对其进行了探讨和关注,成果不断出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伦理路径研究》(以下简称《国家治理》,武占江、王彦东等著,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就是其中有特色的一部专著。
首先,《国家治理》从伦理角度切入,探寻善治之本。“治理现代化”本身包括目标与手段两个方面,手段指向技术层面,是为目标服务的;目标肯定是走向善治,善治须通过伦理的天平来衡量,实际上一切治理方式都必须合乎伦理。书中把研究视角定位在伦理领域,从根本上探寻了善治之本。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框架,党组织、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是主要的治理主体,书中分别对此四类治理主体的伦理角色及伦理责任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章),并辟专章阐释了“新时代国家治理中的德治理念”(第二章),作为探讨各治理主体的指导与遵循。在紧紧抓住价值导向这个关键的基础上,用辩证的方法阐述伦理与硬性的制度、法律、政策之间的关系(第一章),实现“治道”与“治术”的融通。
其次,《国家治理》总结了传统治理文化特点,力求实现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治理主体应该承担伦理责任,不仅是一个哲学、政治学上的理论问题,在中国更是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根据的现实问题。《国家治理》对中国传统治理文化进行深入梳理,认为“政教相维”是传统治理文化的核心特点(第三章)。“政教相维”不同于“政教合一”,指的是治理体系与教化系统既有着相对的独立性,又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学术体系承担了价值维系的角色(政统),皇帝、官员承担了治理角色(道统);治理主体须遵循“道统”,“道统”又须通过政权的认可才具有“合法性”。儒学需要通过官员(士大夫)来实现,所以各级官员必须承担维系价值的职能,社会才能正常维系。尽管当代社会治理方式及意识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中国从秦汉至今一直是世俗国家,治理主体仍然须承担治理与价值的双重责任,这就是中国不同于西方的独特之处;传统与现实在这里是一脉相承的,也注定中国的治理现代化不能照搬西方道路,须探索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对于如何借鉴传统,《国家治理》提出了新模式。书中指出,实现治理现代化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现实既与西方不同,也与传统有别,对二者都不能照搬,须立足现实,根据未来的目标设计,有选择地吸收西方和传统的有益成分;如何吸收、继承,这就需要当下治理主体的创造性选择。这样继承传统的“机制”就是一个三维(过去、现代、未来)立体式的结构(吸收西方有益成分亦然);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是关键,这是对“创造性继承,创新性发展”思想的具体化和细化。与静态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继承方式相比,避免了简单化、机械化的缺点,使传统成为一个敞开的、巨大的经验宝库。这种方法既保留了对“现代性”指向的坚守,也更能体现“中国道路、中国气派”的路径特色。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本书把传统与现代有机融通,是从国家治理角度对“中国精神”的探索和阐释。
此外,本书深入理论探索的同时,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对当前迈向“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的鲜活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还设置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伦理视角”与“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伦理视角”专章( 第八、第九章),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做到了政治性、学理性、实践性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