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威市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整合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力量,完善案件联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工作业务疏、尖兵少等问题,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该市纪委监委统筹谋划,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开展案件联审。案件查办后,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相互审查,从严进行审核,互相查找问题,相互监督促进,找准问题盲区。纪检监察室对案件线索处置是否恰当、定性是否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查,并定期组织协作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研讨,分门别类汇总分析,共同提高办案水平和履职能力。
案件终审时,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共同从每个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分析和作出判断,确保案件定性量纪、处理问责、移送起诉等意见都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切实把好案件质量的“最后一公里”。
彭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