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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微议

雨天更应文明驾驶

叶景

近日,昆明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事后该女子向交警部门举报这一驾驶行为。接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确认该车辆驾驶人李某违法行为属实。最终,李某因存在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50元罚款。

这则新闻可谓大快人心。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经历,雨天行走在人行道上,有时车辆经过漫水路段不但不减速,还加速通过,行人无辜被溅一身水,望着开远的车辆只能自认倒霉。其实,这样的行为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涉嫌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机动车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对违法者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这样的驾驶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批评教育和处罚,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首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如果遇到这样的行为都只能“自认倒霉”,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那么法律法规就成了一纸空文,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次,处罚的意义还在于警示教育。为何雨天行经漫水的道路被溅一身水的事不时存在,甚至有时登上热搜,是因为此行为取证难,违法行为没有被严肃处理,一些驾驶员自然把违法行为当成无心之过,草草了事,这样的违法行为就难以遏制,很多驾驶员就会不以为然,无视行人的权利,不自省、不自律、不纠正,素质问题就始终存在。

笔者以为,雨天更应文明驾驶,每名驾驶员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遇到漫水区域应该减速慢行,不仅出于安全考虑,更体现了守法的意识和文明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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