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琼梅) 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昆明市将为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
据介绍,新版营业执照中,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