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十不准”“十要”,从工作纪律、执纪执法、生活社交等方面划出十条“红线”,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并从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廉政家访、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召开阳光监督员座谈会等方面提出十条具体措施。
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实行执纪问责“一案双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处置违纪干部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和监督意识,坚决防治“灯下黑”。今年以来,该县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提醒谈话8人、谈话函询2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陈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