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宜良县委巡察机构于近期制定了《中共宜良县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着力在细、实、严上下功夫,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考核评估机制通过一轮一考核、一年一汇总的方式,在每轮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推荐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发现巡察组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评估机制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和约束机制,把巡察干部工作责任由虚转实,责任边界由模糊向清晰转变。”宜良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宜良县委巡察办将认真组织考核评价,以量化评价指标为尺子,综合运用考核评估考实考准、考出成效,确保巡察监督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陈俊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