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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跨越发展

昆明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

本报讯(记者 王琼梅) 记者近日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昆明市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以来,截至9月30日,共有156户企业在缓冲期内改正了失信行为,免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介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信用监管的措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依法予以限制。此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列入、移出的记录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为降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带来的不利影响,构建包容性的信用监管机制,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6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的通知》,旨在通过采用缓冲期管理的方式,对可提供正当理由并作出改正承诺的企业予以改正的机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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