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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提振干部精气神

本报讯(记者 李苏榕) 近年来,玉溪市细化干部“下”的标尺,健全“下”的机制,注重“下”后管理,推进干部“下”之有据有理有力,鞭策广大干部提振精神状态、改进作风效能。

制定建设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干部队伍十五条措施,优化干部“选育管用”链条。在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让有为者有位的同时,聚焦心中无数、空喊口号、不推不动、不下基层、思想保守、急功近利、中层梗阻、找借口、躺平、当评论家等问题表现,细化22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鲜明亮出“下”的标尺。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健全随机调研、蹲点调研、专项调研、综合调研“四位一体”干部识别机制,每年对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全覆盖调研分析研判,列出“问题清单”“实绩清单”,建立表现“优秀”“一般”“较差”干部库,适时掌握干部“活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督促检查等情况,由组织部门对照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负面清单,审慎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提出调整建议,征求意见后报市委研究决定。对政治上不合格、庸政懒政、恣意妄为、贻误事业发展、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坚决调整、摘掉“帽子”。

坚持关心关爱和从严管理双向发力,确保“下”的干部管理不放松、思想不懈怠、工作有奔头。在宣布组织决定时,耐心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调整后暂不安排职务的,酌情抽调参加全市重点工作,引导他们在专项任务、重点项目一线中继续发挥作用。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机制,定期到实地了解干部“下”后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及时鼓励鞭策,并将回访评价意见作为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影响期满、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的重新启用,推动形成能上能下良性循环。2021年以来,该市48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因积极作为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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