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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翻身仗”

近年来,普洱市坚持走产业化的路子,以县域大经济带引村级小产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级党组织走上前台、主动作为,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不久前,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允山村红壤农民专业合作社举行2022年首批牛油果资金分红大会,受益群众开心地数着手里的钱,交口称赞合作社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允山村党总支按照“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的方式盘活资产,带着村民种植牛油果共同致富,是普洱市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生动缩影。孟连县把牛油果作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20个村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参与种植、销售和分红,实现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双融合、双发展。

过去,单靠村级的力量发展集体经济,偏重小种散养的传统模式,形不成规模、做不出特色,扛不住风险,更带不动群众。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华村党组织充分整合分散的资源,牵头把土地流转集中起来,与龙头企业合作,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达489万元,既组织群众入股分红,又促进了市场主体壮大和本地劳动力就业,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大蛋糕”。

随着村集体经济逐渐壮大,收益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益不会用、不敢用、不好用等问题也日益显现。为充分解决这一问题,普洱市及时出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各县(区)立足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能力。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把集体经济收入与村组干部工资绩效挂钩,明确用于发放村组干部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比例为30%,提高了村组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动性。思茅区将收益分配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把不低于40%的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通过“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建立集体与村民之间的利益纽带,调动村民广泛参与和融入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与村干部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规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审批同意后才能列支,推动乡(镇)履行好监督责任,同时对财政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收益分配方案、资金使用及发放情况,督促村级定期公告公示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本报记者 胡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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