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瞿姝宁) 近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关于《云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意见。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计划,《云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拟于2023年5月提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全文可通过云南人大官网或“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查阅。
根据公告,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问题:信函(昆明市滇池路166号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规处,邮编650228)、电话传真(0871—63996641)、电子邮箱(ynrd_jkww@126.com)。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