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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本报讯(记者 沈迅) 近年来,盐津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为抓手,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目前,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1.75平方公里,拆除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的沿江建筑5万多平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52.31%提高到现在的64.62%。

为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盐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善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入推进“森林盐津”建设,对全县古树名木开展“一树一策”和挂牌工作,编著完成《古树名木名录》,被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桢楠之乡”的称号。同时,加强植被修复和保护,完成退耕还林28.5万亩,补植补造和退化林修复3万亩,每年义务植树100余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52.31%提高到64.62%。同时,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拆除了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的沿江建筑5万多平方米,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深入实施“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154条河流“河长制”全覆盖,219名河长累计巡河2.56万次。建立“三区三线”管控体系,在使用功能上将国土空间划分为城镇、农业和生态三大空间,并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461.75平方公里,有效保障生态空间的独立性、确保县域内动植物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干扰。

在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自然生态地监管方面,完成白老林、老黎山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勘界定标等工作。积极开展“绿盾行动”“候鸟行动”等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32家,救助野生动物26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5.3%。通过一系列举措,盐津自然保护地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生态保护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为生物繁衍生息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生存条件。

截至目前,该县成功创建了73个市级生态文明村、2所省级绿色学校、16所市级绿色学校、6个市级绿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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