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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同步启动珠江流域禁渔执法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李苏榕) 3月1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为主会场,以云南省、贵州省为分会场举办“亮剑2023”——珠江流域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活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在玉溪市抚仙湖畔设立分会场,同步视频观看主会场活动。

禁渔行动以“实施禁渔护渔,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旨在通过活动加大禁渔期渔港、渔船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同流域内携手联动,严厉打击禁渔期间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做好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珠江流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主会场启动仪式后,参会人员参与了抚仙湖本土鱼种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30万尾。

珠江流域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包括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以下至广东省珠江口(上川岛—北尖岛联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其中,云南范围包括珠江流域云南段的干流、重要支流及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和阳宗海等重点湖泊,以及各州(市)自行确定的禁捕范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禁渔执法行动期间,玉溪市将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组织执法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做到禁渔工作家喻户晓;实施渔船归港制度,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加大巡查打击的力度,采取水陆结合的方式,与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珠江禁渔制度已实行13年,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2022年珠江流域禁渔期间,我省共开展执法行动5284次,出动执法人员21093人次,查处案件249起,取缔违禁渔具4194件87245米,珠江流域鱼类资源明显恢复,鱼产量、渔获物明显提高,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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