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以党建为引领,坚持“输血”“造血”并举,创新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昌宁县编制“一村一策”实施方案,厘清任务书和施工图,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委常委“三联三包”工作机制和帮扶单位、乡镇、村(社区)3个捆绑考核责任制,落实县、乡常态化督促研判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把脉会诊,全方位调研、全过程监督、全覆盖考核,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全链条发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昌宁县探索实行“3331”分配模式,将30%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30%用于补充村组两级组织运转、30%用于发展公益事业、10%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由县委巡察办和县审计局联动配合,组建13个巡审联动工作组,同步进驻13个乡镇和124个村(社区),将审计业务体检与巡察政治体检有机结合,实现村(社区)审计、巡察全覆盖,有效保障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安全。
昌宁县还立足资源禀赋谋划发展一批、聚焦发展定位抱团发展一批、构建共建关系帮扶发展一批、坚持不等不靠主动发展一批,形成多渠道增收链条。2022年,实现全县12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入账总额3350.69万元,同比增长20.06%,10万元以上村(社区)全覆盖,100万元以上村(社区)达6个,有效打破村级无钱办事的发展困境,提升乡村振兴硬实力。
本报记者 杨艳鹏 通讯员 余自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