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渝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调查研究作为我们党的传家宝,是人大履职的法定方式之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
牢牢把握调查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人大调查研究一般是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履职中“群众反映强烈、法规执行薄弱、工作推进不畅”的重大问题展开的,这些问题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大事,要求形成的调研成果要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所以,人大调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领导水平服务、为完成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服务。
努力实现调查研究与人大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调查研究是人大的经常性工作,要有机融入人大其他各项工作,通过宣传、培训、评比等多种方式,大力营造调查研究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进而提升建言献策质量,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专题调研是人大各项工作的活水源头,经过专题调研认为有必要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或者通过监督形式加以推进的重要问题,可以列入相应的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中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所以,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对有关行业领域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代表以及群众意见,使调查研究更加接地气、更有针对性。真正掌握民意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础,要鼓励代表深入群众、走到一线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
切实体现人大调查研究的自身特色。人大及其常委会受人民委托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公共权力。这一性质和地位决定人大调研的主要任务是体察民情、了解民生、反映民意、维护公权、保障公益。人大开展调查研究,不同于专家学者,有别于行政部门,是在职责范围内侧重关注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了解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身处工作生产一线的代表和群众的声音,多从制度政策适用对象的角度看问题,努力找到社会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提出完善法律和制度政策的可行方案。人大调研与其他调研的显著区别,就是调研者不能以权力机关名义直接处理问题。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后,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出决议、决定,或者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积极推动调研成果更好服务于国家和人民。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是调研工作的最终落脚点。调研成果只有及时转化和落地,为党委决策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供参考,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和自身建设提供服务,才能彰显调研工作初心,发挥调研工作作用。调研成果的转化有三个途径:一是把调研报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供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二是把调研报告转化为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三是把调研报告中的一些重要意见和建议,提交党委领导参阅,使调研成果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发挥作用。
(作者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一级调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