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调查研究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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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赋能农业强国建设

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曲凯音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继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提“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之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锚定了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其中,“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在文件中被首次提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源起与现状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古国、农业大国,千年的农业文明发展史孕育了厚重的农业文化遗产。当今世界,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农业专业化生产、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外来物种引进、基因污染等因素无不威胁着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基础。基于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于2002年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旨在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相关景观和文化保护体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促进人类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截至2023年2月,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共认定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74项,分布在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目前以19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位居世界之首。

中国既是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贡献者,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最早响应者和重要推动者。2013年,中国开始组织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评选活动。截至2022年,农业农村部已认定6批共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涵盖了稻作、茶果、家畜养殖、中药种植以及游牧系统等遗产类型。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赋能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性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是推动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农业强国,首先要挖掘、保护、弘扬中华民族厚重、独特的农耕文明,这既是奠定农业强国建设的思想根基,也是繁荣农业农村文化、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呈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特质。其次,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业强国建设的基本前提——粮食安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底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基本生产功能在奠定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起到了一定作用。此外,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呈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多功能性、独特的农业景观等都是建设生态绿色农业和美丽乡村的源泉。

农业强国建设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农业强国建设为探源、挖掘、传承与弘扬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提供了机会。当前,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机械化等对传统农业生产系统的存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生产、生存空间发生改变。要延续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模式,需要农业强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制度保障。此外,农业强国建设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具体思路,为扩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存续与发展空间、增强农业文化自信、弘扬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尤其是弘扬中华农业文化提供了发展机遇和思想保障。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赋能农业强国建设的路径

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深入挖掘、整理与申报工作。自2012年原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的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挖掘不深入、缺乏分类整理等问题。当前亟须从基层农业部门开始,全面深入挖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按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标准进行分类整理,为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打下坚实基础。

注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与活态传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人与自然千百年来共生、共融、共赢的整体生态系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因此,动态保护是促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展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路径。同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也是融经济、生态、技术、文化以及景观等于一体的活态遗产,这种活态性主要体现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生产功能、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特性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这充分彰显了动态保护与活态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结合旅游业态,促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发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除了具备基本的农业生产功能外,还是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农业景观。因此,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景观资源进行挖掘与整理,结合乡村旅游业态进行综合发展,既可以提升乡村生态旅游的影响力,也可以创造出遗产旅游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农业发展之路,引领遗产地农民增收致富。

积极培育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农业文化遗产最直接的创造者和农业技艺的拥有者,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传统农业生产空间不断被挤压和侵蚀,农业人口大量流出,部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面临着后继无人的传承窘况。因此,需要不断强化传承人的主体意识,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培育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

优化政策设计,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从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开始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始,中国就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实践者。2015年,原农业部颁布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制定了“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科技支撑、企业带动、媒体宣传”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同时,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列有针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专门条款。当前,在农业强国建设中,仍需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编制国家层面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同时,需要面向全球,进一步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提升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世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作者系云南师范大学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西南地区传统村落文化的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编号:18BSH09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课题——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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