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绍武
以强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使命。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推进等情况,延伸监督触角,主动靠前监督,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切入点、着力点,做实近距离、全天候、立体式监督,努力为乡村振兴画卷绘就清廉底色。
抓实廉洁教育,提高惩治震慑力。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些地方视经济社会发展为硬指标,视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为软指标,纪法教育不多不深入,监督管理不严不到位,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咬耳扯袖”,致使小错变成大错。我们要下功夫抓实廉洁教育,坚持常规教育经常抓、正反典型教育及时抓,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特别是要深入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同时,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拓展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当前,一些地方的乡镇纪委仍然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加之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仅靠纪委单打独斗无法实现精准、有效监督。我们要着力构建“1+N”大监督工作格局,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聚合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发挥群众监督优势,推动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同向发力的“大监督”格局。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多点结合、全程介入的原则,将监督嵌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环节,坚决查处假公济私、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全力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廉洁高效。
健全监督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作为治理体系的“底盘”,制度建设在激活基层治理“末梢神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方面大有可为。我们要深入分析研究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短板、盲区和漏洞,进一步健全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明确、高效便捷、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体系,立制有体、施治有序,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加清朗。
(作者系武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