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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怎样解决培训与就业脱节的问题?退役大学生士兵从事教师职业有哪些优待?6月29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贵聪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媒体问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多措并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为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实现就业,我省各地积极开展线下专场招聘会、线上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但退役军人们在签合同时,仍然犹豫不决。
退役军人王玉祥说:“我感到进入社会后缺乏技能,同时文凭也比较低,所以找工作很困难。找到的岗位,工资也只能到3000元左右。”
一些兵龄在5年至8年的退役军人认为,就业困难度较高,一方面由于市场上岗位供给与退役军人自身技能素养不对称,另一方面退役军人自身对就业收入、工作类型等也存在期望值过高的问题。
一方面是退役军人求职而不得,另一方面,企业也没有达到招聘合适人选的目标。云南众安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有招聘退役军人的传统,随着企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不同岗位工种不断增多,每年招聘岗位的门槛也水涨船高,招聘到合适的退役军人却越来越难。
云南众安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周明和说,去年公司为退役军人提供了30多个工作岗位,但入职人数没有达到预期,原因就是退役军人缺乏专业技能。
早在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就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每名退役军人在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但是依然有一部分退役军人对培训缺乏认识,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而用工企业也认为,要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培训、指导和学历提升,才能让其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
唐贵聪坦言,虽然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为退役军人举办了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但在招聘活动中发现,薪资低的岗位退役军人不愿意选择,而薪资高的就业岗位对学历和职业技能有较高要求。因此,不同程度存在薪资低的岗位退役军人“看不上”,薪资高的又“够不上”的情况,人力资源供给与岗位需求之间不能充分匹配。
“解决好这些问题,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政治责任。”唐贵聪介绍,我省将重点在抓好政策宣传、就业观念引导、职业技能和学历双提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终身职业教育有机统一的教育培训体系,打通从专业技能提升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和成功创业的链路。同时,要以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多维发力 提升就业创业竞争力
退役军人从部队回到地方后,迫切需要提升就业技能,请问将如何开展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是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解决政策宣传不到位、优质培训资源推介不到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观念引导不到位等问题的有效手段。”唐贵聪介绍,一是要建强培训阵地。充分发挥好退役军人学院、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师资力量、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努力打造一批“培训即就业”“毕业即创业”的示范性培训项目。二是抓实全员培训。按照“即退即训、全员参训”的原则,在退役军人回到地方时,第一时间开展适应性培训,上好从部队迈入社会的“第一课”,重点要讲好政治理论课、讲好职业规划课、讲好就业政策课。三是提升学历技能。要切实用好国家政策和资金,把技能培训作为扶持就业的重要一环,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同时,要通过提升退役军人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就业竞争力。
“我省将启动实施‘红星专项培训计划’,解决培训就业脱节的问题。”就开展教育培训的具体举措,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处长杨家勇作了进一步介绍,首先要开发出优质就业岗位,然后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技能培训,最终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就要明确就业岗位,明确培训专业、用工单位、薪资待遇,让退役军人提前选岗,实现“培训即就业、离校即上岗”。将参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推荐就业成功率与承训资格、培训经费安排挂钩,督导承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另外,我省将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打破部门间政策资金壁垒,合力打造集高质量教育培训、就业扶持、创业孵化为一体的专业培训平台,面向全省退役军人开展示范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落实政策 畅通中小学任教通道
“我是去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学的是师范专业,想从事教师职业,请问有没有相应的优待政策?”张女士打进电话咨询。
“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唐贵聪介绍,今年4月,省退役军人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待遇,畅通了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通道。《意见》明确:一是在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对退役军人实施专岗招聘,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可提供部分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将招聘计划纳入各地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计划中统筹。二是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中招聘教师,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均可报名参加。三是支持校园安置就业,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同时,要将获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教师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经培训认证后参加学校选聘,担任军训教官、驻校教官。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在教师招聘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年龄限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规定有效期可延长2年。
本报记者 李翕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