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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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生态司法保护白皮书和一批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近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态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介绍普洱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效,发布普洱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白皮书和一批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普洱素有“中国茶城”“绿海明珠”的美誉,是北回归线上生态保存完整、生物种类丰富的一片绿洲。近年来,普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普洱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白皮书显示,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532件,审结514件,审结率达96.62%。其中,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9件,审结244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3件,审结33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50件,审结237件。白皮书聚焦“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建设,从严格公正司法、着力机制建设、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积厚成势、深耕协同共治五个方面对普洱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剖析,提出要在探索实践中持续筑牢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构建专门与集中相结合新模式,奋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新领地。

据了解,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作为该院特色项目,着力打造“党建+环资审判”新模式,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的新局面。同时,深入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确定思茅、澜沧、景谷3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归口审理全市环境资源刑事二审案件,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新格局。

在总结提炼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着力打造“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的工作方案》,明确以“一县一特色”“一庭一特色”为路径,设立“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目前,已成立江城县传统村落与李仙江保护法律服务点、镇沅县野生古茶树群落保护法律服务点、景东县西黑冠长臂猿保护法律服务点等8个站点,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联合执法等活动,推动生态司法理念在村寨落地生根。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有关于土地、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案件,又有普洱辖区内澜沧江、李仙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案件,不仅彰显了普洱法院践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还统一了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进一步提升了普洱法院环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

本报记者 邓清文 通讯员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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