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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文明赏鸥规定11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 龙舟) 记者10月19日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7条,阐明了立法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倡导及禁止行为、罚则、属地政府的监管职责等,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小切口”地方立法“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小快灵”的特点。《规定》从保持文明观赏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文明拍摄、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鸥粮等方面鼓励和倡导人们文明观赏;明确观赏红嘴鸥的3种禁止性行为,对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旨在不干涉红嘴鸥的自然生活,构建人人爱鸥、人人护鸥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新创设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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