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点名通报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释放出以铁的纪律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烈信号,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反响。
近年来,景谷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堵点、痛点问题,持续抓好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工作,以一月一督查为日常监督抓手,列出监督重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派驻(出)机构监督“探头”作用,探索实施“室组地+行业主管部门”协作联动模式,统筹纪检监察、业务主管等部门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发挥监督的聚合效应。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涉及生态环境类案件46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开除公职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通报曝光警示教育案例9起。
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景谷县对全县林草系统(县林草局、10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等)开展专项巡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巡察整改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责任缺失、工作偏差,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结合蹲点式调研监督,景谷县纪委监委主动出击,通过与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林草、农科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职能部门同志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走访生态领域违纪违法人员及其相关的职能部门,全面掌握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并予以精准画像,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多源共治、精准管控,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专项调研已深入6个乡(镇),走访村组10余个,谈话了解村组干部20余人、群众10余人,发现各类问题23个。
本报通讯员 赵长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