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州政府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事关全州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合力攻坚,全面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的要求,全州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6个、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乡镇垃圾热解站4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城市污水处理率98.42%。全州16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总体优于去年同期,优良率100%,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全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389条河流、3个湖泊、73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完成全州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名录复核及165条河流健康评估工作。建立河湖库渠每周一巡一清制度,各级河湖长带头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全州共组织清理1555条次河湖库渠。
野生鸟类被称为生态环境的“晴雨表”。近年来,随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深入,全州河湖水体质量持续向好,成为鸟类的栖息地、觅食地,也成为候鸟繁殖地和越冬地,其中不乏河燕鸥、鹮嘴鹬、黑腹蛇鹈、犀鸟等珍稀鸟类。
本报记者 管毓树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