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到巡察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后,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对石羊镇西河片区人畜饮水工程项目问题进行初核,同步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在近期召开的大姚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有关负责人汇报道。
此前,大姚县委巡察办在对石羊镇开展巡察时接到群众反映,石羊镇2018年实施的西河片区人饮工程质量不达标,群众饮水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通过“纪巡审”联动监督,发现该镇在实施此项目工程中存在组织领导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相关人员受到追责问责。
这是大姚县纪委监委采取“纪巡审”联动监督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护航乡村振兴的一个镜头。
去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委将护航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任务,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制发《大姚县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实施方案》,采取“室组地”“纪巡审”联动监督、蹲点调研监督等方式,聚焦工程项目建设前、中、后,紧盯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及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靶向纠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卡点、堵点问题,护航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推进,实现联动监督“1+1+1>3”的良好效果。
在监督检查中,大姚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专项检查、约谈提醒、问题督办,着力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发现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县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督促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审核把关;督促乡镇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实问题整改,做到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据统计,2023年,大姚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95个,查处问题69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4人。
本报通讯员 梁家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