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拿出有效措施维护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代俊峰经过调查发现,虽然包括外卖配送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些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但劳动强度大、劳动关系认定难、平台公司刻意规避劳动风险等问题仍然存在。
代俊峰委员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履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的考核指标;加强平台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对平台企业与外卖骑手违章共同追责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综合职业素质;相关部门应多渠道为外卖骑手提供暖心服务,提升他们的行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本报记者 李翕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