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村民小组组长康某某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向大家当面宣读书面澄清函。”近日,在鲁甸县文屏街道马鹿沟村的苹果园里,一场澄清正名会受到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关注,康某某的思想负担消除了,干群关系也更紧密了。
近年来,鲁甸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1+1+N”澄清工作协作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信访室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室、承办单位共同参与,对失实举报件进行集中研判,按照澄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灵活运用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量身定制“澄清正名+公开反馈”“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澄清证明+宣传教育”等澄清套餐,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县共为34名干部澄清正名,今年一季度已为8名干部澄清正名,引导被澄清对象消除思想顾虑、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更好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按照谁办理、谁澄清、谁反馈、谁回访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根据澄清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方案,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认真落实“三必访”跟踪回访机制,即必访受诬告错告干部所在党组织(单位),督促加强正面引导,解除干部心理负担和后顾之忧;必访群众代表,了解其工作表现及口碑评价;必访干部本人,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6名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
针对诬告陷害党员干部频发易发问题,县纪委监委加大宣传力度,将纪律教育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由信访室、案件承办人员向实名举报人宣讲诬告陷害的恶劣后果,从源头上防止诬告陷害行为发生。“我们将持续深化运用‘澄清+’套餐,树立干部为事业负责、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通过澄清正名及关爱回访,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营造干事创业的最强底气。”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沈迅
通讯员 舒丹 马莉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