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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南涧签订红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本报讯(记者 秦蒙琳 通讯员 白家伟) 近日,南涧彝族自治县政府与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政府正式签订《红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就推进红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及饮用水安全保障联防共治达成共识。

协议约定,两县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红河流域上下游巍山县、南涧县两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每年设立红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90万元,以交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交界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且地表水水质指数优于上年,由南涧县补偿巍山县,反之则由巍山县补偿南涧县;若交界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则双方互不补偿。同时,双方以红河流域巍山、南涧两县交界断面原巍南公路收费站段为考核监测断面。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红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和绿色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

红河发源于巍山县永建镇西北部,巍山县境内河段全长70公里,南涧县境内河段32.5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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