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瑾 段晓宇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 “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坚定的信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教育宣传,到在经济发展中注重各族群众的共同富裕,再到建设法治社会,通过多维度的探索与实践,楚雄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道路,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壮丽篇章。
2017年、2024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截至目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示范单位9个
省级示范县市示范单位326个
州级示范县市示范单位1587个
19个集体和18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51个集体和46 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518个集体和588名个人被表彰为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文化认同与融合
在楚雄州各个乡村和城市社区,民族团结深入人心。楚雄州通过政府引导和全民参与,培养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厚认同感,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更加稳固的精神家园。
文化共融是民族团结的灵魂。楚雄州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过程中,着重加强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互鉴,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共融。民族文化在传承中汲取了更多现代元素,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我们的彝族文化与白族、傈僳族的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常常举办文化节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不仅传承了各自的文化,也让不同民族间的文化融合在一起。”楚雄市的一位彝族文化工作者感慨道。双柏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普永学说:“作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广泛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做到学识深、业务精,指导好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类型多样的示范亮点,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民族团结的桥梁。为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楚雄州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工作。通过普及普通话,消除了语言差异带来的隔阂,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增强了民族凝聚力。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推动“五旗五徽五史五认同”主题教育在学校的普及,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意识。
近年来,楚雄州投入大量资源推广普通话,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村和学校,加大了普通话教学的力度。全州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100%完成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普通话的普及率逐年上升。
针对普通话的普及和推广,楚雄州还推出了“语言扶贫”App项目,将普通话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帮助村民提升语言能力,推动他们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通过这种综合性举措,不仅提升了各族群众的语言能力,也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缩小了城乡、区域间的差距。
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
民族团结的深化离不开物质基础的支撑。近年来,楚雄州在全面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注重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经济实力的提升为各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我们村里引入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大家的收入大幅增加。现在村民们不仅有了稳定的收入,还学会了新技能,生活质量提升了很多。”在永仁县,脱贫攻坚示范村的村民们欣喜地告诉记者。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楚雄州将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多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过去我们只能依靠种包谷维持生计,现在通过政府的支持和技术培训,学会了现代化种植养殖技术,村里还成立了合作社,带领村民一起致富,收入比以前翻了几番。”双柏县彝族村民自豪地说。
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楚雄还强化特色产业的扶贫模式,特别是在彝绣、农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等领域,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彝绣产业已成为我们的致富产业。”牟定县的彝族绣娘普明慧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彝绣走出国门,越来越多绣娘通过接单赚取收入,绣娘们走上了脱贫致富路。截至2024年三季度,楚雄州彝绣产业实现产值10亿元,增加值2.75亿元,带动了约5.7万名绣娘增收。
楚雄州还积极推动绿色发展,依托丰富的生态资源打造“绿美楚雄”品牌,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通过加大对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的投资,实现了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一条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旅游线路陆续推出,不仅吸引了大批游客,也进一步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楚雄州丰富的自然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尤其是在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方面。近年来,楚雄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可持续产业。生态环境逐渐改善,森林覆盖率达62.09%,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等称号。
加强法治保障与社会治理 筑牢民族团结根基
近年来,楚雄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实施1部自治条例、11部单行条例和7部地方性法规,地方民族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全力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全州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楚雄州始终坚持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大格局,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增强。2023年,楚雄州被中央政法委命名为“全国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合格城市”,连续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最高荣誉奖“长安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4年居云南省第2位。
楚雄州通过探索“整合乡镇末端救援力量试点改革”、构建“六链”衔接机制以及推进“梅葛调解”等本土化治理经验,有效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全州多年来成功实现民族宗教问题零群体性事件,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法治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楚雄州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强化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法治建设,有效提高了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增强了全体居民的法治意识,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
除法律保障外,楚雄州还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各族群众在公共服务、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通过“红领巾讲解员”等志愿服务队伍,在青少年中普及民族团结与法治教育,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在社会治理方面,积极推进民族事务的现代化管理,通过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多民族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同时,还通过“大数据+治理”的模式,实现了民族事务的精细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