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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售烟花爆竹绝不行

李英锋

春节渐近,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已有多人因在社交平台上销售烟花爆竹被警方拘留。另据了解,一旦通过非法途径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在严苛的安全监管范围内。一些人在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私自销售烟花爆竹,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属于违法行为。利用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销售烟花爆竹的背后,很可能是通过私家车运送或寄送烟花爆竹以及在民宅、地下室、商铺、仓库等场所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销售的烟花爆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劣质产品、“三无”产品或火药量大的土炮、巨炮等违禁产品,这些烟花爆竹产品比正规渠道销售的正规产品的安全系数低,更易出现意外。

朋友圈、聊天群等虽然不是典型的电子商务经营空间,但一些人在朋友圈、聊天群销售商品,也具有一定的电子商务属性,应履行或参照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相关平台则应比照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应通过“智能+人工”的方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私售信息的筛查、甄别、拦截、屏蔽,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监管治理机制,斩断产业链条,清除安全隐患。消费者也应认识到朋友圈、聊天群等平台私售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险性,远离并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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