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李小三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为我省推进“3815”战略发展目标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更加深刻领悟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就是云南前进的方向、奋斗的方向,进一步坚定了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政治自觉;更加深刻认识到人大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6件、废止11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38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1件;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8项、专题询问2次、质询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6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服务中心大局,强化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实践要求,是我们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一以贯之的工作主题。常委会聚焦全省中心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打好依法履职组合拳,有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助推经济平稳向好。锚定“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听取和审议2025年1至7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推动顺利完成“三年上台阶”任务,绘好未来发展蓝图。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在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预算约束、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等方面的建议,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综合绩效测评,督促摸清国有资产规模、结构、收益和风险底数,助推国企改革创新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政府债务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控制债务增速、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聚焦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调研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调研培育保护中小企业情况,批准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推动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做强做优做大资源型产业,听取和审议资源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资源开发利用“一盘棋”统筹,巩固提升“绿电+先进制造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发展优势转化。着眼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听取和审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促进培育发展新动能。紧盯打好高原特色农业王牌,审议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推动种业端、种植端、市场端协同发展;批准新平县柑桔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条例,支持培育乡村富民产业,助力建设全国一流特色农业强省。聚焦文旅深度融合,听取和审议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落实情况报告,重点督办关于推进“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的代表建议,批准大理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批准关于加强丽江市中心城区环城田园风光走廊管控的决定,助力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把“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具象化,擦亮旅游金字招牌。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眼用好国家向南开放平台,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专题调研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园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突破口、经济发展增长点,不断深化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聚焦口岸经济发展,制定口岸服务条例,推进口岸功能提升,保障安全高效运行;作出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托管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口岸城市,更好发挥沿边地区的内引外联作用。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听取和审议国际友好城市等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服务保障全国人大第二次东盟国家议员研讨班及相关代表团访滇,与老挝丰沙里和南塔两省人民议会签署新一轮友好合作备忘录,深化与有关国家地方议会的全方位交流和深层次合作,更好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不断深化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加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制定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与九个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充分衔接,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督察重点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滇池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政策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和治理,修改湿地保护条例,有效发挥湿地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的生态功能;批准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兰坪县丰坪水库保护管理等条例,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围绕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审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检查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生物资源科学保护、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全力守护好生物多样性宝库。督察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推动优化噪声污染防治体制机制,还自然以和谐、宁静、美丽。
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听取和审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批准宁洱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继承光荣革命传统,续写民族团结故事;检查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持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巩固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在全省设立9个人大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助力打造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前沿、民族事务治理的基层阵地。着力维护边疆稳固,制定我省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守好祖国西南大门;专题调研华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批准红河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德宏州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以人民为中心,是人大工作始终坚守的初心使命。常委会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让每一项工作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修改学校安全条例,听取和审议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报告,推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聚焦健康云南建设,批准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西双版纳州傣医药条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推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医药事业发展,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解决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求,针对水利项目土地要素保障问题开展质询,督促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助力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关心爱护“一老一小”,批准文山州、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批准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一体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批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促进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着眼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审议档案条例修订草案,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专题调研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巩固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成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批准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巍山县彝族打歌保护传承条例,守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准德宏州、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山州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献血条例,德宏州法治乡村条例,推动形成良好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修改法律援助条例,规范、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专题调研,督促解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助力深化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突出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守正创新,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常委会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能定位、机制程序、运行规律,注重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
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深化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9次,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6件,纠正5件,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目前,我省有1.4万余件规范性文件纳入专门的数据库平台,覆盖全省各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加大法规清理力度,全面梳理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时修改、废止不相适应的法规,确保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需要、人民期待。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立法规律属性的认识和把握,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修改全省16个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理顺立法体制机制,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促进提高立法水平。修改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明确立法工作操作标准,规范法规文本结构和条款设置,推进立法精细化。创新建立单行条例立法中评估机制,主动介入、靠前指导,全面把好民族立法的政治关、法律关和内容关。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通过18个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对28件次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建议1130条,努力让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持续改进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及时修改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完善程序机制,突出操作性,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高位推动专题询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园区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省长率队应询,有效传导监督压力,确保问出效果。持续深化质询监督,常态化听取和审议质询整改情况报告,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加强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整改共促。制定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健全财政预算监督机制。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转型升级,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审查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制定县级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性质定位、职责任务等作出系统规定,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开展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召开全省人大系统民族、教科文卫、代表、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座谈会,加强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发挥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协同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做法,提升全省各级人大履职能力与水平。
四、发挥代表作用,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常委会全面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做好保障。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194名,各委员会对口联系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176名。邀请5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整理交办建议67件,畅通直接听取代表意见的“直通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1件次法律法规草案通过履职平台向代表征求意见,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304人次,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成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三年计划,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常态化运行。指导基层因地制宜建设专业代表工作站,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专业特长,更好联系服务群众、融入基层治理。目前,全省建成专业代表工作站393个。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围绕云南“十四五”成就和“十五五”发展、“一带一路”南向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等主题,分别组织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33次,推动代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心声,提升履职效能。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选取群众关切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协助代表提出建议,全程跟踪问效,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通过网络平台直接评价办理效果,对“不满意”、“基本满意”的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推动代表建议从“办结”向“办优”转变。坚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工作举措,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把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实举措”。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106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达90.16%。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新修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学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修改情况,及时修改代表资格审查办法、代表补选办法。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2期140名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履职基础知识,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认真落实代表履职评价办法,组织完成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向各选举单位通报评价结果,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五、立足“四个机关”,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四个机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坚决贯彻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项目化清单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省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汇报145项,保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配合做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我省有关工作,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省委工作要求,以严实作风落实好整改任务。
夯实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习贯彻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初步审查等工作,凝心聚力把中央及省委确定的战略任务和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全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1次,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4次扩大到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理论上的清醒筑牢政治上的坚定。
加强组织保障。聚焦锻造坚强党组织、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各分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召开机关年轻干部座谈会为契机,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12期,举办机关“学习教育讲堂”45期,提高人大干部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激活力、增动力,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锤炼过硬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进一步改作风树新风。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对赴基层调研、督察、检查等工作的统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请假和参会情况通报制度,切实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化“两场革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机关成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务实高效。
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和纠治违规饮酒问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弘扬新风正气。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及时报送工作情况,配合做好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20项。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交流,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联动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加强“数字人大”建设,为常委会工作赋能增效。持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懂人大”的基础上善于“讲人大”,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担当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的发挥还有不足,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推动重点问题解决的力度仍然不够,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需要不断提升,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工作创新意识还需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领导下,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人大贡献。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发展、统揽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把党的领导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进一步提高立法质效。协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及时推进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立法。聚焦“三个定位”建设,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保、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立法,进一步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创新型云南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引领,推进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方面的立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焦各族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公共图书馆、慈善事业等方面的立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聚焦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推进公共安全、乡镇人大工作、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修订关于统筹协调省、州(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意见,有效整合立法资源,避免重复立法;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在“十五五”发展中更好发挥人大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作用。紧扣“十五五”开局起步,加强对“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财政经济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紧扣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发展“三大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监督,推动构建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紧扣扩大开放,加强相关工作监督,推动提升华文教育整体水平,助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塑造开放发展新优势。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对教育、卫生、养老、农民增收、防灾减灾、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监督,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工作的监督,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助推绿美云南建设。加强对普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修改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在“十五五”发展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确保联系的经常性、有效性。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实现五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覆盖,推进代表活动阵地从“建好”向“用好”转变。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加强跟踪督办,提升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培训,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完善理论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切实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的作用。密切上下联动,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质效。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深化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云南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历史的长河奔涌向前,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领导下,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干字当头、笃行不怠,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